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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防风林被砍15株 莆田一老汉负刑责
  来源:株洲市某某纸业制造厂  更新时间:2025-07-11 01:26:15

海峡网12月12日讯 (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何遇舟)去年9月,沿海莆田一男子蔡某将省级二级保护防风固沙林的防风负刑15株木麻黄树砍掉,造成生态环境功能损失,林被老汉重新恢复至防护功能成熟初期需要12年。砍株

近日,莆田秀屿区检察院以蔡某涉嫌盗伐林木罪提起公诉,沿海同时鉴于其盗伐林木的防风负刑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林被老汉请求判令蔡某补植木麻黄150株,砍株管护3年,莆田并赔偿林木损失等。沿海

这是防风负刑莆田市首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将择日宣判。林被老汉

去年9月的砍株一天上午,蔡某携带电锯到秀屿区平海镇一集体所有的莆田木麻黄防护林中,擅自砍伐木麻黄树15株,价值1685.8元。蔡某在现场截段时,被秀屿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当日被莆田市森林公安局抓获。

在庭审现场,蔡某表示认罪,他称因自己文化水平较低,对砍伐防护林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现年纪较大,对此后悔不已。

经鉴定,蔡某盗伐的林木范围1.8亩,除直接损失外,其还造成生态功能损失20356.1元。该木麻黄被砍伐后,重新恢复至防护功能成熟初期需要12年时间。

检察院认为,蔡某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蔡某补植木麻黄150株,并管护3年;赔偿林木损失1685.8元,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20356.1元,鉴定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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